公告信息

(第2016010号)包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3-31 00:00

(第2016010号)包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采购物资明细表

标书包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采购数量

备注

1

卷芯、塑塞、淋膜包装纸、外淋膜封头纸、瓦楞平板纸、淋膜伸性纸、彩色唛头

 

 

详见1号标书包

2

复印纸外包装箱

 

 

详见2号标书包

3

复印纸内包装纸

 

 

详见3号标书包

 

一、付款方式:1、货物经需方检收合格后,需方依据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2、供方需要现付、预付款等其他付款要求的,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若有中标,供需双方商定后在合同中明确。

二、包装及验收与结算方式:货到需方仓库,以招标方计量及质检为标准,如质检部分指标不合格,在不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需方可让步接收(附表一为让步接收扣款标准),投标方按招标方计量数量、单价(如有让步接受,按让步接受扣款后的实际单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三、本次招标供货周期:供需双方的合同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文件送达方式、时间: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代理商;

2、投标价同等情况下我公司原产品使用过的合格供应商优先;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代理授权证书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招标内容;

5、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投标人近三年成功销售或招标人同行业成功使用的业绩。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即开标时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采取密封邮寄方式,在邮件的“左上角或背面”写上招标公告“编号-几包号”,以便识别哪类招标文件。未详细写明招标公告“编号”的视为废标。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收件人:张先生。原则上不接受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送达文件。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密封邮递的,事先向招标办联系,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采用其他传递方式。

(四)、投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我司招标办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17时止,逾期送达者视为无效标。

五、投标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方公章)。

(2)报价方面内容:

1、本次包装材料共有六种产品。投标人须在各子标书包分别报价,若投标人参与多项投标的应分别报价。

2、报价为(米、个、吨、张、副)单价(含税到需方仓库价),币种统一为人民币,报价单需盖报价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3、报价必须使用我司的统一报价单,并用计算机打印大、小写价格,若不使用则视为废标(报价单请下裁相对应标书包填报)

(3)中标单位的第一次货款中需将总额10%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对中标后无能力供货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差异以及投标方为代理商中标后更改所代销产品等情况,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六、收标和评标:

1、收标:投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截止期内送达的为有效文件,逾期为无效文件。特殊原因的需联系招标办报请公司分管同意,方可接收。

2、评标:招标人恪守质量第一、履约保证、成本胜出、服务承诺、产销直供、公平公正等评标原则。

(1)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同种物资原则上最低价者中标。

(2)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要求,同种物资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报价的,为预选中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二次报价,其中价低者为中标人。投标人是否同意二次报价,均向招标办函复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投标人响应招标公告要求,同种物资出现替代产品、升级换代产品、国产与进口产品、代理与非代理产品、厂家与非厂家产品、使用过与非使用产品等相同或不同报价时,由招标人专业职能部门签定可行后,按性价比选择中标人。

七、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若未在我公司生产使用过的,根据我司《包装材料生产中试暂行规定》需进入生产中试,中试由我公司生产部通知为准,视中试结果再确定是否采购。

八、投标方是否中标,由我公司招标办以书面方式通知为准。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三日内与招标人采购部联系,商议供需合同有关事宜。联系电0599-8808102  联系人:刘先生。

九、招标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9-8808216,传真:0599-8808511;

公司工艺部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599-8808202;

开户行:南平市工行南纸支行,银行帐号:1406054809009032158。

十、投标方对我公司本次复印纸内包装纸招投标公告有需要了解的问题,或不明确的事项,以及技术交流等,可以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除此不予受理。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附件一: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包装材料让步接收扣款方案

 

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让步接收扣款标准:

项目偏差值

≤3%

扣该批次价款1%

 

项目偏差值

>3%且≤6%

扣该批次价款2%

 

项目偏差值

>6%且≤10%

扣该批次价款3%

 

项目偏差值

>10%

扣该批次价款5%

 

 

备注:①每种包装材料具有多个质量指标,同批次一个或多个质量指标不合格时,分别按上述扣款标准的相应标准进行扣罚。

②因以上让步接收该批次包装材料影响成品质量引起客户投诉和索赔,相应的赔偿金额全额由包装材料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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