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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5023号)林场塔下28林班1林班林木生产经营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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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28 00:00
林场塔下28林班1林班林木生产经营招标公告(第2015023号)
一、本次招标标的情况:林场塔下28林班1大班共计357亩林木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以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为准。
二、投标方式:实行明标暗投,以高于底价的‘价高者得的’为原则,确定中标者。投标底价: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元整(人民币399000.00元)。
三、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支付能力,竞标资金来源合法,已充分了解受让标的的情况及风险,自身有能力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完全同意合同所有条款,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竞标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3日内与福建省南平造纸营林总公司签订林木生产经营合同,并交清中标款。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6月4日下午5: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可抵等额中标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汇入我办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人:福建省南平造纸营林总公司;开户行:建行南平延平支行;银行账号:35001676107050007919)。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下午5:00时止。
五、现场勘查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626960170。
六、投标事项:
1、投标地点:福建南纸招标办。
2、投标手续: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且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进行投标(投标人、缴款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缴款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七、其他:
1、中标标的应缴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采伐证及运输证过程中应缴的税费、所得税、各类补偿费等木材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者违反上述约定的,我司将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处置。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原缴款账户。
4、有意投标者可以到招标办领取相关资料,联系电话:8808216。
福建省南平造纸营林总公司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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