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5021号)无烟煤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4-16 00:00

无烟煤采购招标公告(第2015021号)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拟采购无烟煤10000吨,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质量要求及数量:

名称

质量要求

数量

无烟煤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700/克;

2、收到基挥发份:≥3%,10% 

3、含硫:≤1.0%;

4、全水份:≤8%;

5、灰熔点:≥1300度。

1万吨

    二、质量和数量验收方式:

1、质量以我司煤质化验结果为准。

2、数量以我司轨道衡计量为准。

三、交货期:2015515前(铁路运输以运输发票日期为准),第一批煤规定20个车皮于510前到达我司,后续煤炭的发运以我司通知为准。

四、交货地点:铁路运输到站地点为:南平东站(南纸铁路专用线),不接收公路运输。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二票结算,即持中标人开具的17%增值税货物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我司以3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结算期为货到验收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结算。

2、一票结算,即持中标人开具的17%增值税发票,我司以3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结算期为货到验收后30个工作内结算。

六、奖罚标准:

1、质量奖罚标准:

1)平均热值为>4700/克,每高100/克奖励10/,最高奖励30/吨;平均热值<4700/克,每低100卡扣罚20/吨,不保底。按到煤批次采样检验结果热值<4300/克,不参与热值加权平均,该批次到煤拒付,予以没收。检验热值≥4300/克的所有到煤,可以加权计算平均热值(不予四舍五入),并作为结算货款及奖罚的依据。

(2)挥发份≥3%,2%≤挥发份<3%,扣罚20元/吨;挥发份<2%没收,挥发份>10%没收。 

3)含硫≤1.0%1.0%1.3%(可加权平均),每高0.1%扣罚2/吨;1.3%以上(不得与1.3%以下加权平均),每高0.1%10/吨;1.5%以上没收。

4)全水份≤8%,超过8%部分按比例扣重量,不得加权平均。

(5)灰熔点≥1300度,本次不考核,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之一。

6)为了避免各批次煤炭热值差异太大,影响燃烧质量,各批次煤炭到厂检验后的热值在≥4300/克的基础上,波动不得>200/克,若出现>200/克,我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根据第一批煤质检验情况予以告知。

7)在合同价格基础上,根据质量检验后的奖罚结果,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2、数量按我司铁路衡计量为准,没收部分不计重量,只认可扣重后的累计数量。

3、本次招标只接收无烟煤的原煤,另类配煤不得参与投标,发现全部没收。

七、报价规定

1、报价为到站()吨单价(含税、含运费、杂费等)。

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特殊情况下视评标过程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

3、报价单中必须注明无烟煤发货地区(火车站名)及矿点。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经我司综合评审后,以最优性价比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不存在候选中标人的情况。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煤炭经营项目。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销售该批煤炭企业的质量检验报告(应注明本批煤炭的最低灰熔点范围)。

3、投标产品在国内应有相类似销售业绩。

十、投标截止日及招标文件送达:投标人应于2015427下午3:00点正(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南纸招标办,或者快递寄到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收件人、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0599-8808216,邮编:353000(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每部分应分开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

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业绩、信用等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表、对招标各条款的响应或不响应。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4、招标公告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与本次招标有关需要咨询事项,请在招标文件送达前办理,文件送达后不予受理。,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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