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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4065号)废塑料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1-05 00:00

 废塑料出售招标公告(第2014065号)

一、此次出售的废塑料为分选场内在国内外废纸中分拣出的废塑料(含合同有效期间分选场继续分选出的废塑料),每月分拣量约100吨,属统货性质。实际计费重量以我公司过磅数据为准。投标价格按总量考虑报价,不分种类。

二、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内容;2、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送达方式:

1、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纸招标办。

2收件单位:福建省南纸股份公司招标办公室。

3、投标时间: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 2014   11  1217 时正,未按时送达者视为废、弃标。

四、需要勘察现场的投标单位与南纸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联系(联系人:于福,联系电话:0599----8808368)。

五、投标: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每份200元。有意投标者在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汇入我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我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 账号为1406054809009007597,开户银行为“工行南平南纸支行”。

投标方必须用对公账户汇入我公司指定的账户,如贵公司中标,在与南纸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返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六、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预缴货款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41226日内必须将场地内所有废塑料清销(含此时段内分选的产生量),未能遵守合同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

七、投标单位按每吨废塑料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废塑料收购价,其它(如装车费和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八、此次投标的废塑料没有经过人工分选和打包的按报价收费;已经过打包的,中标公司应另外支付此项内容的成本费用(含人工费用和打包铁丝成本);每吨加收成本费185/吨。所有售出的废塑料以实重计量,打包铁丝重量忽略不计。投标公司在看货后估定报标价时需考虑打包铁丝的重量,自主定价。中标单位中标后分选、打包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九、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于开标前公布,开标后投标价格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重标时,中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十、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废塑料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如有疑问可向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1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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