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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4056号)木溶解浆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8-29 00:00

木溶解浆出售招标公告(第2014056号)

一、此次投标的为化碱事业部漂白针叶木溶解浆合格品:2833.010吨;漂白针叶木溶解浆协商品356.749吨;漂白阔叶木溶解浆合格品:134.318吨;水解按木浆:1120.312吨;未漂白硫酸盐马尾松木浆合格品:164.070吨;未漂白硫酸盐马尾松木浆协商品:9.723吨。

二、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内容。2、非企业法人本人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投标项目以报价最高者中标。投标单位按每吨木溶解浆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到厂价(含运费)。

四、送达方式:

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纸招标办,联系电话:0599-8808216,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5日17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此次投标弃权。

五、看货时间:购买招标说明书的投标单位,需要对木溶解浆看样及现场了解与我司化碱事业部联系。(联系电话:0599-8808519)。

六、投标: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书每份100元。有意投标者接到投标通知书后,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为“1406054809001000224”,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木溶解浆保证金”。

如贵公司中标,与南纸公司化碱事业部签定销售合同,投标保金伍万元转为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七、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预缴货款。货款必须以现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未能遵守合同相关条款的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执行。

八、本次投标销售合同有效期:2014年9月12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九、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若出现最高报价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再次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十、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木溶解浆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并在合同期内将现场木溶解浆运完,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辑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

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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