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1162号)木竹锯糠、树皮、浆渣拉圾销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12-14 00:00

木竹锯糠、树皮、浆渣拉圾销售招标公告(第2011162号)

一、招标项目内容:

1、我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的木竹锯糠、树皮、浆渣。

2、投标单位报价按每立方米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中标单位提货装车的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固定,我公司对车辆进行量方,经双方认同的量方数后,该车辆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加高或加长等改造。

3、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价于开标前公布,各投标单位报价应高于标底价,低于标底价者为废标。装车、运输和涉及到其他费用均自理。各投标单位报价应高于标底,低于标底者为废标。

4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汇入人民币10万投标保证金到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中标单位将10万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我司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不得作为货款抵消,合同期满后我公司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按时签定合同或不执行合同约定,我公司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为“1406054809001000224”,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

5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以单位汇入我司,不得用个人名誉汇入我司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保证金)本着哪个单位汇入退还到哪个单位原则,我司只承认单位行为,不与任何个人产生招投标关系。

6、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201211起至2012630止。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经营范围是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食品加工企业,木、竹器加工企业,利用木竹锯糠、树皮、浆渣为生产原料企业,贸易公司方可投标。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货款约定

中标单位收购木竹锯糠、树皮、浆渣垃圾以我公司仓储部开出的出厂单据为计算依据。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现金支付,将货款汇入我公司指定银行帐户,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投标

1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书》,每份200元。

2、投标方法: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报价单用信封单独封装,注明“福建南纸公司木竹锯糠、树皮、浆渣垃圾销售项目标书”字样,并加盖投标公司骑缝公章。

3、投寄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

4、收件单位: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办公楼216室)

5、邮政编码:353000

6、联系电话:05998808216

7、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日期:2011122610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本次投标弃权。

五、开标

1、投标书在公司招标办规定时间开封,开封后以高出标底价的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

2、若出现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标底价时,本次项目投标失败,再次进行下一轮投标。若出现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办法产生中标单位。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21214

招标结果

中标单位:福建盛源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价:95元/

这里是占位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