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第2011075号)低品质国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6-03 00:00

低品质国废出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南纸再生资源分公司废纸分选场分选出的50吨左右低品质国废,实际计费重量以我公司的生产分拣量及过磅数据为准。

     二、 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经营范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或加工内容。2、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将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

     三、(1)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每份100元;(2)投标书[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密封后由投标方采用快件或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8808216,联系人:欧阳先生)。(3)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17 ,未按时送达者视为废、弃标。

     四、投标单位按每吨低品质国废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收购价,其他(装车费和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五、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于开标前公布,开标后投标价格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六、中标单位通知书由我公司招标办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贵公司,贵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尽快与我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中标单位可将2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我公司在定标后尽快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低品质国废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机关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九、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哪个单位汇入退还到哪个单位原则,我司只承认单位行为,不与任何个人产生招投标关系。

 十、我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

账号为“ 1406054809009007597” ,

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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