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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出售招标公告(第2010019号)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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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9-17 00:00
OCC出售招标公告(第2010019号)
一、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南纸废纸分选场分选出的OCC(含少量杂质),实际计费重量以我公司的生产分拣量及过磅数据为准。
二、 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经营范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或加工内容。2、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 需要勘察现场的投标单位与南纸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联系(联系人:于福,联系电话:0599----8808368)。
四、 投标单位按每吨OCC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收购价,其他(装车费和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五、1、投标方法:报价单用信封单独封装,用快递或密封件加盖公章送达。
2、收件单位: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联系电话:8808317。
3、投标时间: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8 日11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弃标。以快递方式送报价单的单位,须在我公司截止时间前送到,否则,我公司将认定为弃标。
六、本次招投标合同有效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0年10 月29日为止。
七、 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汇入20万投标保证金到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中标单位将20万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我司在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于开标前公布,开标后投标价格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九、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OCC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机关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十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须预交当月货款30万元,到期结算多还少补。
十二、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哪个单位汇入退还到哪个单位原则,我司只承认单位行为,不与任何个人产生招投标关系。
十三、 我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为:“1406054809001000224”
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 月17 日
招标结果
中标单位:福建省大田县弘惠纸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1551元/吨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联系电话:0599-8808888 公司传真:0599-8808312 电子信箱:webmaster@nanpingpap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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