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资产转让公告(化浆系统设备转让)

发布时间:

2021-08-06 16:21

资产转让公告(化浆系统设备转让)

受产权单位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化浆系统设备转让

2235

200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化浆系统于1966年投入生产,主要生产本色硫酸盐木浆、漂白硫酸盐木浆、本色浅漂木浆、竹纤浆粕、人纤浆粕等各种半成品、成品。系统最近两次改造项目为2006年进行的提高产能技改项目、2007年—2008年进行的2.5万吨人(竹)纤浆技改项目以及2009年开始的新增2175 m³蒸煮锅系统和475 m³蒸煮锅更新项目。

  化浆系统包括外购木片筛选水洗输送系统、蒸煮锅系统(包括2175 m³675 m³蒸煮锅每台容量。其中的2175 m³蒸煮锅系统为20102月投入使用, 475 m³蒸煮锅锅体为200910月更新,上述2175 m³蒸煮锅和475 m³蒸煮锅均由中国建材轻工机械集团公司安阳机械厂制造,内衬316L不锈钢)、洗涤筛选系统(由安丘文瑞提供的30水平洗浆机、ZSL33K型孔筛1台,ZSL33F型缝筛3台,高浓除渣器2台)、漂白系统、叩解系统(三台进口锥形磨浆机)、抄浆系统(抄宽为2800mm2400mm1760mm浆板机各一台)。

20129月,因市场原因,系统停止运行,部分设备维护保养一般,部分维护保养较差,部分设备可以使用,部分设备已无法使用。

三、转让标的范围及相关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安装在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化浆车间调木工段、蒸煮和洗筛漂工段、叩解工段、三个浆板车间厂房以及供排水车间滤水站内,二抄车间外西北面两台水力碎浆及及其附属送浆泵属于标的范围。管道界限分别为从上述厂房内伸出到厂房外墙外1米以内范围。伸出厂房外的管道若有转弯,则以伸出长度和转弯长度之和不大于1米处为界,超出此界限范围或沿厂房墙外布设以及路过标的物区域但不属于该系统的管道均不属于标的物范围。厂房外墙外若有连接到隶属于该生产线的设备或池槽,则以设备或池槽上与系统外管道连接的法兰口为界。

电线电缆以从厂房内伸出到厂房外墙外1米以内范围为界,超出此界限范围或沿厂房墙外布设以及路过标的物区域但不属于该系统的电线电缆及电缆桥架均不属于标的物范围。

车间地沟盖板、钢结构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及与其连接的上人钢楼梯、平台、扶手栏杆不属于标的范围。

若转让方与买受方对标的物范围存在不同意见,则以转让方意见为准。

2、相关风险提示

⑴ 因生产线处于停机状态,转让方无法对设备的完好状况做出保证,设备完好状况由受让方根据生产线的现状自行判断。

⑵因转让方历史和现实原因,无法对评估报告中标的物一一进行识别,可能存在帐、物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受让方需根据现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承担购买风险。

⑶ 部分设备、管道或池槽中可能残留影响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残留物,买受方应采取切实可靠措施,确保设备拆卸过程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4)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缺失与损坏,转让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患措施,若违反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2、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安保部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使用的吊装设备、运输车辆,需经年检合格。禁止使用未经年检合格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无证上岗。受让方自身应对工作场所使用的设施和建筑等构件安全状况进行识别判断,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否则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3、受让方应委托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土[2018]11号)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的拆除工作,成立项目施工组织对拆除工作全员、全过程实施管理。

4、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后公示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化浆系统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化浆系统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5、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该标的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 60万元进场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签订标的物移交证书)。

6、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7、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8、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竞价

七、报名截止日期2021921700

请有意向竞买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转让方联系。

联系电话:0599-88495658860838

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详情请登入中心网站:www.npcjzx.com

注: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这里是占位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