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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司抚恤金补助对象进行年审的通知
- 分类:企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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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06 00:00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抚恤工作,严格抚恤金的发放管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公司工会研究,决定对享受公司抚恤金的补助对象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公司抚恤金补助对象。
二、年审时间:
三、年审方式:
1、身体健康、居住在本地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公司工会进行年审;
2、因患病或居住在异地等原因无法到场的,可通过邮寄或亲属代办将有关材料送(寄)
达公司工会进行年审。
3、年审需提供材料如下: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婚姻证明;
(2)健在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提供(城市户口由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部门提供,
农业户口必须由乡政府以上部门出具证明);
(3)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不进行年审;十六岁以上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1
份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有关人员要按照要求,按时到公司工会进行年审;
2、逾期未进行年审的,将暂停抚恤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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