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转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 4844亩森林资源资产整体转让的公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28 00:00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转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

4844亩森林资源资产整体转让的公告”的公告

 

南纸原料林基地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林权证: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2号、第00003号、第00005号、第00006号、第00007号、第00008号、第00009号,和不动产权证: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0660号、第0000661号、第0009423号、第0009454号,权证面积共4844亩的评估结果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备案,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要求,2019年3月27日该林权整体转让或分权证整本转让的材料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挂牌,现将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该森林资源资产整体转让公告(编号QT00011197)转发,请有意者登入https://www.fjcqjy.com网站。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

 

公告名称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4844亩森林资源资产转让

联系人

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价(万元)

详见公告

是否延牌

延牌日期

2019年6月30日

保证金(万元)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9年3月27日

挂牌结束日期

2019年4月10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网络)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转让权证面积(亩)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标的1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4844亩森林资源资产整体(标的2-12整体出让)

4844

568.34

60

标的2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769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2号)

769

78.32

8

标的3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684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3号)

684

77.81

8

标的4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170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5号)

170

18.62

2

标的5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286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6号)

286

81.39

8

标的6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594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7号)

594

67.63

7

标的7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325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8号)

325

23.49

2

标的8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701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9号)

701

70.95

7

标的9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20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0660号)

20

5.08

1

标的10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871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0661号)

871

92.24

9

标的11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129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9423号)

129

15.26

2

标的12

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295亩森林资源资产(权证号:闽(2017)武夷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9454号)

295

37.55

4

注:以上标的1整体转让优先,整体无人转让时,标的2-标的12分别转让。

本次转让,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先将标的2至标的12打包成一个整体(即标的1)进行转让,如有竞买人报名竞买标的1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对标的1组织竞价。若无人竞买标的1或标的1竞价不成功,则组织对标的2至标的12分别转让的竞价活动。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共11本权证,权证总面积为4844亩,转让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面积为4844亩。

实际评估山场具体情况见附表:

2、(风险)提示

(1) 上述权证的权属是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在全额缴清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林权变更登记的文件,受让方据此向林权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等换证手续,并由受让方承担换证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换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解决。

(2)转让标的系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延潭公司收购并经营,2005年9月1日与延潭公司解除委托经营合同。

(3)受让方需要采伐林木的,按照林业部门要求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后及时对采伐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上述山场林地使用终止期以各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为准,第一轮采伐结束,由受让方与林地所有者武夷山市星村镇黄村村民委员会协商继续使用林地的问题。

(5)本次森林资源资产转让后,山场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接。涉及的债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山场林地使用期结束需造林并抚育后归还原林地使用权人的相关费用等。

(6)林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让山场出现的一切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保证,转让后山场可能存在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本次转让项目可能还存在其他未发现的其他有关影响今后经营的相关问题,敬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全面尽职调查。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买受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林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要采伐林木的,按照林业部门要求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后及时对采伐迹地进行造林更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其他交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林权转让合同》及竞价文件中约定的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19年3月27日至 2019年4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17:00时。请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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