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租公告(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11号店面)

发布时间:

2018-06-08 00:00

招租公告

为了更好发挥资产效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概况

该房产座落于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11号店面(南纸旧印刷厂),建筑面积约32.12平方米,店面无装修,通水电,可排污,可明火。

二、租赁用途

可用于日常办公、商铺店面等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三、出租期限

租赁期限3年,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半年支付,中标后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若原承租方未报名参加竞租或报名参加竞租未取得标的,原承租人应于原合同到期日将承租房产退还出租方,若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租并取得标的,起租时间自原合同租赁到期日后第1日算起;新承租人起租时间自出租方通知接收房产之日起计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四、交纳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在投标前提

交银行现金解款单。投标保证金交: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户名: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505167243300000045

开户行:建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后剩余部分冲缴租金。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人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件参加投标。

2、接受并同意《租赁合同》的条款。

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权。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和验收许可手续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竞价方式

本招标项目竞价方式为密封式报价,公开设置标底为1300元,低于标底为无效标,以出价最高确定中标方。

八、公告期限

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28日。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 6月29日17:00时整。

九、现场看样时间

2018年6 月26日上午9 时,需要现场看样的投标人可与招标单位联系,

联系人:丁先生电话:15105080615

十、投标地点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项目部(星光游泳池附楼二层)。

十一、监督电话:0599-8069831

注: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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