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租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4-11 00:00

公  示

 

一、拟出租的资产

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南纸招待所地下层及一至四层部份房产,建筑面积约1641.7平方米。

房产实物现状:无装修,无家电、无家具。

二、出租原因、拟出租用途、出租期限

1.出租原因: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2.出租用途:商住使用。不得用于餐饮、酒吧类经营,不得转租。

3.出租期限:1-3年,合同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若原承租方未报名参加竞租或报名参加竞租未取得标的,原承租人应于竞租会结束后7日内将承租房产退还出租方,若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租并取得标的,起租时间自竞租会结束后次日起计算;新承租人起租时间自出租方通知接收房产之日起计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赁保证金、租金收缴办法及有关税费

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按月收取租金,当月租金于次月10日前支付。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六十日的,承租人还应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

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治安费、有线、电话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承租方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的企事业单位。

2.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五、招租价格

按照不低于13500元/月起租金标准(含税价)对外公开招租。

六、风险提示

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庄宁13695070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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