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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0-14 00:00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63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1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7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6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7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2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1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7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2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410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详见201410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由原列报资本公积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调减2014630日资本公积292.89万元,调增2014630日其他综合收益292.89万元;追溯调减20131231日资本公积151.14万元,调增20131231日其他综合收益151.14万元。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调减2014630日长期股权投资5816.50万元,调增20146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816.50万元;追溯调减20131231日年长期股权投资5816.50万元,调增201312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816.50万元。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独立意见

2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会计政策变更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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