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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1-04 00:00

 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11-056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存在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3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会议地点:南平星光大厦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金镖先生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共计286,138,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预付委托收购原料林基地收购款4804.155万元改投“订单林业”方式建设原料林基地69.3万亩项目;同意公司将林纸一体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005.02万元(含利息收入1735.40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6,13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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