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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7-01 00:00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截止2011 年6月30 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闽证监公司字[2011]19号《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公司于2011年4月至6月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了《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内容,并将上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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