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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044号)废油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20 00:00

(第2017044号)废油出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一批使用期限超期的油料及其它废油(HW08)进行投标出售。

该批次使用期限超期的油料及其它废油(HW08)统一按废油出售(以下统称废油),数量约46.37吨(最终以我公司磅秤数量为准)。

二、投标人要求

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经营范围注明废矿物油收购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南平市环保文件要求,规范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部门审批通过后,我公司废油才能允许中标方装运出厂。

3、非企业法人本人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拒绝自然人投标。

三、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人按每吨废油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废油收购价。其它所需费用,如装车、运输等费用均由收购方自理。

四、开标、评标方法

开标中标:南平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评标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的领导进行开标。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于开标前公布,开标后投标价格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再次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若出现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标底价时,本次项目流标,我司另定时间进行下一轮投标。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将该银行汇款“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另装),与投标书一起送达,投标方应注明该款用途为“废油投标保证金”。

公司户名: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成功支行

公司帐号:1406 0548 0900 9032 158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与南平南纸公司生产部签定销售合同,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或抵扣废油货款。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六、主要合同条款

1、要求中标收购方,有序有效进行提货装车出厂,以我公司通知按时限装货出厂。在搬运装车废油时,我司认定不可出售的油品,则不得装车出厂,凡我司指定出售的废油必须全部拉走,收购方应无条件执行,违者视为违约,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我司不予返还。

2、中标单位所报价格即为收购价,其它所需费用,如废油装罐、搬运、装车、运输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

3、中标方应遵守我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进入我公司现场对废油进行装罐、搬运、装车时,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收购方对现场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若发生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等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4、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预缴货款,提货一批结算一批货款,货款必须以现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出货过程将有我司生产部、综管部、安保部监督装车、过磅、出厂。

5、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的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及截止日期

1、采用快件或投标方人员直接送达至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2 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八、看货

凡属指定出售的废油质量状况,由收购方自行看货判断。

需要对废油看货与我司生产部联系。(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599-8808288)。

九、违法问责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经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如有疑问可向南纸招标办咨询。联系电话:0599-8808216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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